辦理煤炭經營證需要材料_百度文庫
煤炭經營可行性分析報告從企業規模、經營設施煤場地、計量設備、質量檢驗設備保措施實施情況以及經銷煤炭、銷售市場、運輸方式、經營、銷售收入
廠家報價煤炭經營資格申報資料規範要求具備法人資格公司可申請煤炭經營批發或零售經營業務提交資料要求一、工商營業執照:提交一份清晰的副本複印件,并在空白處加蓋公司印章。企業名稱和企業地址填寫應與工商營業執照一緻。二、注冊資本:現有企業應與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資本一緻。三、經營方式:根據經營企業所具備條件選擇煤炭批發經營、煤炭零售經營和民用型煤加工經銷其中一項。四、儲煤場地:提交儲煤場地的具體地址、煤場面積m2(合同中要注明),并附儲煤場地位置簡圖(A4紙幅面)。(煤場面積達到或略高于標準可以,不需提供所有.....
具備法人資格公司可申請煤炭經營批發或零售經營業務提交資料要求一、工商營業執照:提交一份清晰的副本複印件,并在空白處加蓋公司印章。企業名稱和企業地址填寫應與工商營業執照一緻。二、注冊資本:現有企業應與工商營業執照注冊資本一緻。三、經營方式:根據經營企業所具備條件選擇煤炭批發經營、煤炭零售經營和民用型煤加工經銷其中一項。四、儲煤場地:提交儲煤場地的具體地址、煤場面積m2(合同中要注明),并附儲煤場地位置簡圖(A4紙幅面)。(煤場面積達到或略高于標準可以,不需提供所有場地或非煤場面積。)按所有權限分為:自有的提交産權證複印件,租賃的提交租賃合同原件,聯營的提交聯營協議原件。五、計量設施:提交所使用計量設施名稱1臺(地中衡、汽車衡、軌道衡等),附計量設施檢定證書(在有效期內。
煤化工産業由于其生産工藝的特殊性,使用設備與石油化工産業有所不同,其中許多設備目前國內還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煤化工企業的設備管理水平相對其他化工企業而言,有很大的提升空間。設備管理軟件的應用對煤化工企業設備管理水平的提高、裝置運行周期的延長都有深遠的意義。,設備管理軟件必須和企業的設備管理模式有機結合起來,軟件管理應符合企業的設備檢修模式。設備管理軟件主要應用于煉化、化工等領域,煤化工企業應用較少。在煤化工生産的整個過程中,物料的加工伴隨著大量的物理、化學變化,生産流程較長,設備的管理和檢修涉及諸多問題。目前國內運行的廠家因煤種的差異,設備管理模式差異較大,很多廠家事後維修和預防性維修的比例較大,狀態維修所占比例較小。所以,在使用設備管理軟件之前,必須建立企業級的設備管理、維修體系,。
煤炭經營需要的設備,主頁技術文章煤炭質檢計量需要哪些煤質分析儀器編輯:瀏覽:添加時間煤炭質量檢測、煤炭計量是煤炭貿易中非常重要的測量環節,他們是煤炭公平交易的有力保障,他們用在火電廠、煤炭企業、化工廠等多個耗煤行業。煤炭經營企業必須有符合標準的煤炭計量和質量檢驗設備,并且煤炭質檢計量越來越受重視,神華煤炭化驗設備有限公司為您介紹:申請煤炭質檢計量不僅需要一定的資質認證,還需要以下這些煤質分析儀器,以及用這些儀器有哪些好處。煤炭計量、質檢設備主要指煤炭質量指標檢測儀器設備,具體指標包括煤炭發熱量、含硫量、灰分、揮發分、固定碳、焦渣特征、水分等,如果經營焦煤的話,還要檢測粘結指數(值膠質層(值、值),需要煤炭經營企業(煤場)配備的對應設施設備包括:量熱儀、測硫儀、馬弗爐、幹燥箱、粘結指。
煤炭經營項目可行性報告此報告適用于煤炭運銷公司操作。此報告適用于煤炭運銷公司操作。內蒙古一機綜企聖火偉業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煤炭經營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編制單位名稱內蒙古一機綜企聖火偉業煤炭有限責任公司蓋章編制日期年月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一公司基本情況二擬投資煤炭經營公司情況擬投資煤炭經營資金公司機構設置二市場分析一項目提出的理由形勢政策依據項目的政治環境依據我國的資源背景依據市場背景依據本省市場背景依據本省煤炭經營企業布局規劃依據市場調查結論二擬經營原煤品種的主要用途及市場供需分析動力煤使用範圍煉焦煤使用範圍市場供需概況三企業預計銷量及所占市場份額四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能力三主要內容一經營方案二儲煤場地三主要設施的配備四環境保護一排放污染物的種類主要途徑數量氣態液態固態機械噪音二對周邊居民生活的影響。
煤炭經營需要的設備為符合我國經濟和能源發展與深化改革的需要,建議盡快修訂煤炭法,并修訂和完善實施細則,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有利于提高能效的煤炭法規標準體系和技術服務體系。目前,我國能源單行法有《煤炭法》、《電力法》、《可再生能源法》和《節約能源法》,石油法、天然氣法、原子能法還尚未立法,其他能源安全、能源替代、能源監管等領域的立法基本處于空白。完善能源法律體系,需要結合能源各行業、各領域發展形勢和任務,及時修訂完善現行各單行法,抓緊制定缺位法律和領域法律,尤其是對能源行業健康發展具有重大影響的能源法律制度。在單行法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為適應不斷變化的局勢于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中,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進行修改。